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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的回访保修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主动到建设单位或用户单位回访。对工程发生的确实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产品使用功能不良或无法使用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免费维修,直至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
    回访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季节性回访,大多数是用户使用时回访;二是技术性回访,主要了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补救和解决,同时也便于总结经验,获取科学依据,不断改进与完善,并为进一步推广创造条件。这种回访可以不定期地回访。三是保修期满前的回访,这是标志着保修期即将结束,使建设单位注意设备的维护与使用。
    
保修时间是自竣工验收完毕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定的合同中的保修期限执行。保修期满继续为其作有偿服务。保修期内实行“三包”既所供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可包修、包换、包退。